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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兴化港区涵江作业区1-3号泊位工程(道堆、水电及生产生活辅助建筑等配套工程)施工项目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6

招标项目编号:E3503010301200116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内容公布如下:

一、答疑、澄清内容

1、问:项目业绩要求:企业近年〔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10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酌情设置)内,以交(竣)工验收证书(含质量鉴定意见)上最迟落款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单个合同不少于20万平方米的新建港口道路堆场施工业绩。请问:完成过1项单个合同施工内容包含且不少于20万平方米的新建港口道路堆场施工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满足要求,其他规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

1)对于“一般项目”,投标人应按下列内容与原则报出总价,并独立作出推断和预测,合同签定后,除特殊说明,其费用不允许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依照《水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T116-2019)、财资[2022]136号 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费率不得低于投标报价的1.5%,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若不列安全生产费费或报价低于取费基数的1.5%,则作废标处理。安全生产费取费基数为不含一般项目及暂列金的投标报价。 安全生产费取费基数是否理解为水工部分2000章堆场道路工程的投标报价? 若取费基数为项目投标总报价,则安全文明施工费存在水工与房建部分重复计算的情况。请明确!

2)请明确房建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费率。

3)招标人提供的1.总包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分项汇总的“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土建工程项目名称与4.工程量清单(堆场、房建及配套工程)“工程项目造价汇总表”单项工程名称不匹配,请问投标报价汇总表中 ①道路、堆场(水工)是否包括一般项目造价? ②(三)1(1)中所有单体工程包括哪些? ③(三)1(2)中辅助区内室外包括哪些? ④(三)1(3)围墙工程包括哪些? ⑤(三)1(4)绿化工程包括哪些? ⑥(四)通信工程包括哪些?

4)因招标人提供的Excel清单在导入计价软件中存在部分清单无法识别的情况(如下图所示无法识别导入),能否提供软件版清单,请明示!

5)请问暂列金300万元是否含税?请明示!

答:

1)安全生产费取费仅指“投标报价汇总表”中一(一)道路、堆场(水工)。

2按规定执行。

3)①包括一般项目造价;②包括“工程量清单(堆场、房建及配套工程)”-“工程项目造价汇总表”中序号2-13、18项;③同“工程量清单(堆场、房建及配套工程)”-“工程项目造价汇总表”中序号15项;④同“工程量清单(堆场、房建及配套工程)”-“工程项目造价汇总表”中序号17项;⑤同“工程量清单(堆场、房建及配套工程)”-“工程项目造价汇总表”中序号16项;⑥同“工程量清单(堆场、房建及配套工程)”-“工程项目造价汇总表”中序号20项。

4)补充提供除道路、堆场(水工)外的xml软件版清单。

5)含税。

 

3、问:

1请问计算下浮率时是否需要扣除暂列金?

2)请提供清单除道路、堆场(水工)外的清单及控制价XML文件。

3)编制说明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依照《水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T116-2019)、财资[2022]136号 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费率不得低于投标报价的1.5%,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若不列安全生产费费或报价低于取费基数的1.5%,则作废标处理。安全生产费取费基数为不含一般项目及暂列金的投标报价。”请问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按“不低于水工部分投标报价(不含一般项目及暂列金)的1.5%”计?若不是,请明确投标报价中是否包含房建安装等报价。

4)编制说明中“保险费包括工伤保险、工程一切险(含安全生产责任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其中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按投标报价的3‰进行报价。保险费的取费基数为不含一般项目及暂列金的投标报价。”请问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是否按“水工部分投标报价(不含一般项目及暂列金)的3‰”计吗?若不是,请明确投标报价中是否包含房建安装等报价。

5)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交): ① 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以款项到达时间为准),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②年度投标保证金(或年度投标保函):根据相关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本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建筑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或保函”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③银行保函: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 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转账账号应与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上基本存款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银行之间汇款所需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按上述要求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截止之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银行开出加盖业务公章的到账凭证为准,并需在汇款单上注明“ 莆田兴化港区涵江作业区1-3号泊位工程(道堆、水电及生产生活辅助建筑等配套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④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开具,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提交的电子保函文件应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试行)》要求,以及在电子保函文件中应有担保人对电子保函真实性和承担责任等的承诺、查验保函网址。 请问:因不同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款附言存在字数限制,是否可注明为招标项目编号:“E3503010301200116001投标保证金”

答:

1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补充提供除道路、堆场(水工)外的xml软件版清单。

3)安全生产费取费仅指“投标报价汇总表”中一(一)道路、堆场(水工)。

4保险费取费基数为整体项目建安工程费(不含一般项目及暂列金)的3‰,工程量清单(堆场、房建及配套工程)不再重复计列

5)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上注明文字可注明为涵江1-3号泊位道堆投标保证金”或“E3503010301200116001投标保证金”

 

4、问:

1)采用银行保函递交保证金方式,是否无需现场递交银行保函原件,仅需要投标文件中上传电子版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即可?

2)银行保函是否有格式或按银行出具保函格式即可?开具银行保函时间是否可以超过投标有效期90天时长?

3)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银行之间汇款所需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按上述要求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截止之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银行开出加盖业务公章的到账凭证为准,并需在汇款单上注明“ 莆田兴化港区涵江作业区 1-3 号泊位工程(道堆、水电及生产生活辅助建筑等配套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问:因不同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款附言存在字数限制,是否可自行缩减为“莆田兴化港区涵江作业区 1-3 号泊位工程投标保证金”?

答:

1)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2)银行保函按银行出具保函格式即可银行保函有效时间不得少于本项目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3)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上注明文字可注明为涵江1-3号泊位道堆投标保证金”或“E3503010301200116001投标保证金” 

 

5、问:清单中多次出现“非泵送商品混凝土、现拌非泵送商品混凝土、现拌非泵送混凝土、现拌泵送普通混凝土 C40水下砼”等描述,请问此次混凝土到底是现拌还是商品混凝土?

答:按现场建设搅拌站自拌泵送。

 

6、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一章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业绩要求为:企业近年〔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10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酌情设置)内,以交(竣)工验收证书(含质量鉴定意见)上最迟落款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单个合同不少于20万平方米的新建港口道路堆场施工业绩。 问:单个合同不少于20万平方米的港口堆场改扩建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不满足。

 

二、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补充“附件五、附件六”内容,详见附件。

“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莆田涵江港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海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16

附件五: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doc

附件六: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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