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竞租公告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 福建省宁德市东桥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32号现代传媒港1幢部分房地产(面积:2419.97㎡)五年期租赁权【详见《拍租标的明细表》】 |
产权状况 | 不动产权证已办理 |
实物状况 | 标的按照现状招租 |
资产明细清单 | 无 |
租赁物瑕疵 | / |
租赁用途 | 禁止作为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使用 |
租赁期限 | 五年 |
免租装修期 | 六个月(不包含在租赁期内) |
租金收缴方式 | 月缴 |
水电及物业费 | 自行缴交 |
租赁底价及递增率 | 85618.54元/月,租金前三年不递增,从第四年起(含第四年)逐年递增5% |
履约保证金 | 首年2个月租金总额(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不冲抵租金) |
竞价方式 | 增价式拍卖 |
承租条件 | 竞买人应为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 |
优先权情况 | / |
其他情况说明 | 1. 本次拍卖标的配套宁德市现代传媒港门前广场8个地面机动停车位及地下车库10个停车位供承租方使用,其中门前广场8个地面机动停车位不计算租金,地下车库10个停车位按100元/个/月收取租金。承租方须自行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其中地下车库停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为60元/个/月,由承 租人自行缴纳至物业处;承租方在装修的同时须对房产出租范 围内的公共过道区域进行装修; 2.房屋产权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办公,承租方如需用作其他用途,须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若未能办理相关注册属于商业风险,不属于不可抗力,与甲方无关,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或自行承担提前解约费用。 |
二、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出租方以租赁标的现有的状况出租,竞买人须充分评估标的物现状,参加竞拍即视为无条件接受标的物现状。
2、竞买人必须充分阅读拟签约的租赁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参加竞买即视为无条件接受合同及协议中所有条款。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合同条款。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接到出租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4、如遇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承租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5、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产权所有人拥有最终解释权。
三、公告期限及报名手续:
公告期限:2023年9月6日— 2023年9月26日。
报名手续:有意竞租者应于即日起至2023年9月26日17时前自行将保证金存入下列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和存款回执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户 名:福建省贸托拍卖有限公司 (注:拍卖保证金)
银行账号:1402 0237 0960 0006 841
开 户 行:工行福州市方圆分理处
四、拍卖会时间:
2023年9月27日上午10时在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楼7层拍卖厅举行租赁权拍卖会,通过公开竞价确定承租人。
五、风险揭示:
1. 买受人应自行针对标的物的现状就拟开展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调查评估,并在拍卖会前对标的物现场看样,确保对标的现场状况无异议,拍卖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标的物。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违约致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拍卖人可以重新拍卖。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支出及原拍卖应收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3. 若竞买人有违反本拍卖规则条款规定的行为,将被取消竞买(买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拍卖人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诉的权利。
六、咨询电话:0591-87879996、87819755
七、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8号利嘉大广场(东方百货西塔楼)l座1906单元
福建省贸托拍卖有限公司
202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