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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 五一中路105号1#-1 、4#,1#-2
发布时间:2023-08-24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

面积(㎡)

实物状况

租赁用途

租赁期限

产权

情况

优先权

情况

1

五一中路105号1#-1、4#

1398

租赁

经营场所

60个月

2

五一中路105号1#-2

674

租赁

经营场所

60个月

二、免租装修期及递增:五一中路105号1#-1、4#,1#-2租期均为5年,免租装修期1个月,第三年及第五年递增3%。

三、履约保证金:首月租金的三倍

四、竞价方式:增价拍卖

五、租金收缴方式:每个月缴交一次

六、承租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港口集团和系统内无不良信誉的企业或个人

七、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出租方仅提供现有的给排水内部设施及用电负荷,承租方竞拍前应充分了解标的现状情况,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及施工相关报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按消防管理部门要求设置消防设施设备等),合法经营,定点并合规排放产生的气体与烟雾,维护经营场所及卫生。

3.房屋性质与结构是否适合经营使用由承租方自行评估,承租方参与竞租即表示已对标的物进行充分、全面的了解,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房屋瑕疵为由提出异议。

4.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7.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8.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八、公告期限:2023年8月24日—2023年9月13日。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九、咨询电话: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591-38723525、15605918710 

监督电话:0591-87857922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43号福建银河花园大饭店16层。

 

                                          福建省商业广场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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