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部图片
龙运汽车站变配电工程(重新招标)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第01号)
发布时间:2023-07-26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龙运汽车站变配电工程(重新招标)(招标编号:FJBFZB(Z)2023-066-1)有关事项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P100 17.2.1 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合同签订生效并开始执行后,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承包人需开具等额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

修改为: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

二、招标文件P108 22.1.2 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约定:(1)发生按专用条款22.1.1承包人违约情形后,承包人拒绝整改的,发包人可在提前七日通知后,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工期延误的按11.5款处理。

修改为: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约定:(1)发生按通用条款22.1.2承包人违约情形后,承包人拒绝整改的,发包人可在提前七日通知后,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工期延误的按11.5款处理。

 

“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人:福州龙运汽车客运南站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期:2023726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