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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23-06-14

招租公告二次

招租编号:202305250004                                          

招租人平潭综合实验区港务发展有限公司受产权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物以公开招租方式广泛征集承租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1租赁标的7间商铺座落于澳前客运码头旅检大楼内7间商铺总面积237.1平方米。房屋有产权证。以上房产面积为大约数,若实际面积不足,租金底价不予调整。

1.2房屋状况、室内装饰及设施以租赁标的现场实际情况为准(不含前租户可移动的私有财产),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1.3竞租者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竞价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若实测面积不足,租金不予调整。若在看样期至租赁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租赁用途、租赁年限租金报价基准(招租底价)

2.1出租用途: 仅限用于标的出租用途不得用于易燃易爆等货物及国家法律法规明文禁止从事的行业并遵守国家法律租赁标的物所在地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

2.2标的出租清单

序号

租赁标的

出租用途

招租每月底价(元/㎡

竞租保证金(元)

租赁年限(年)

租金年递增率(%)

标的1

店铺1

餐饮店

30

20000

2

5

标的2

店铺2

便利店

40

20000

2

5

标的3

店铺3

特产店

40

20000

2

5

标的4

店铺4

自助银行

40

20000

2

5

标的5

店铺5

汽车租赁

40

20000

2

5

标的6

店铺6

通讯处

40

20000

2

5

标的7

店铺7

旅行咨询处

40

20000

2

5

3.租赁履约保证金及有关税费、租金收缴方式(递增率)

    3.1租赁履约保证金

3.1.1租赁履约保证金为 3 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能冲抵月租金和其他费用。

    3.2税费承担

3.2.1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人使用租赁标的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承租期间承租人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电信、公摊、修缮、电视收视、垃圾处理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3.3租金收缴方式及递增率

3.3.1租金按照先付后用、每一付的原则支付。首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时支付,后续租金在每一计租周期开始后的10日内支付

4装修免租期     

5.竞租人资格条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含港澳台)、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人或单位除外)

5.2招租人不接受与招租人、产权人有历史经济纠纷的竞租人参加竞租报名。

5.3竞租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竞租报价方式密封报价

7.竞租保证金

7.1本招租项目竞租保证金人民币   20000  元。

7.2竞租保证金应于202362717:30前汇达招租人指定银行账户,否则视为无效竞租(以招租人财务部门确认收款时间为准)。招租人银行账户见《竞租人须知前附表》。

    8.报名方式

8.1竞租人应在公告报名期间到招租人(或招租人指定的地点)报名,经招租人审核后领取相关招租文件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8.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8.2.1竞租人为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承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承办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参加本次竞租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网站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所列数据为准)

8.2.2竞租人为自然人:竞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电话、个人签名及手印)、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站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所列数据为准)

    9.报名时间和地点

9.1报名时间:2023615日至2023621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00。(若在此期间未有竞租人报名,则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顺延期间有竞租人报名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9.2报名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港务发展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或招租人指定的地点)

   10.竞租文件递交

10.1 招租人接受竞租文件时间:2023621900-9:30

10.2 竞租文件递交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港务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或招租人指定的地点)

10.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租文件不予受理。

10.4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1日上午10:00。

10.5 开标地点:同竞租文件递交地点。

    11.联系方式

人:平潭综合实验区港务发展有限公司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娘宫海关大楼二线卡口管理中心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023806096

    监督电话:0591-38333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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