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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甘蔗街道入城路269号新华书店综合大楼部分房产,面积1047平方米,五年期租赁权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8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

闽侯县甘蔗街道入城路269号新华书店综合大楼部分房产,面积1047平方米,五年期租赁权。(其中标的物第一层店面建筑面积为375平方米,第二层朝北部分建筑面积为672平方米。)

产权状况

已办理

实物状况

空置

租赁用途

非餐饮业的商业

租赁期限

五年

免租装修期

2个月

租金收缴方式

季缴

租赁底价及递增率

50000元/月,第三年起年递增2%

履约保证金

中标价租赁期最末月租金3倍

竞价保证金(万元)

6万元

竞价方式

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 

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

承租人资格

 1.资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注册资本或认缴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续存的境内企业法人。

 2.与福建新华发行集团及下属单位有发生违约欠租纠纷的单位不能参加竞租。

3.竞租人包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优先权

二、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所需的各类审批文件和证照。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三、公告期限

公告自2022年8月18日起,期限15个工作日。

    拍卖会时间详见拍卖公告,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陈先生            阴女士   

联系电话:13609587796    18750190547                   

监督电话:0591-22982179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43号福建银河花园大饭店16层。

 

 

                                             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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